裝修,是業主使用物業的開始。也是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工作的基礎。現就大家關心的裝飾裝修問題做簡要整理,供大家參考。
Q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禁止哪些行為?
A: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2)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3)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4)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5)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Q
為什么要規范房屋裝飾裝修行為?
業主裝飾裝修房屋,需要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嗎?
A:我國住宅房屋多數屬于集合式樓房。在住宅小區中,住宅單體間存在共用部位,如主體結構承重部位;單幢樓或小區內有共用設施設備,如電梯、水、暖、照明、消防等設施設備。不當的裝飾裝修會導致結構安全和裝修人自身的生命財產安全,還會影響到整幢樓、整個小區的正常生活秩序。為了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對房屋裝飾裝修行為進行規范。《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也應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Q業主裝飾裝修房屋,需要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嗎?
A: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裝修人,或者裝修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住宅外立面設施及防盜窗的安裝要求,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管理服務費用,違約責任等。
Q業主裝修時是否要交納裝修押金和裝修服務費?
A:裝修時,業主應當按照裝修服務協議繳納裝修押金和裝修服務費。對于裝修押金,業主裝修工程完工后,沒有違反協議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及時退還押金。物業服務企業收取裝修服務費的,應承擔以下義務:有健全的裝修管理服務制度;查驗業主裝修方案,與業主、施工單位簽訂裝修管理協議,告知業主裝修注意事項;裝修期間,對裝修現場進行巡視與檢查,嚴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對進出小區的裝修車輛、裝修人員實行出入證管理,調節因裝修引發的鄰里糾紛;業主裝修結束后,應進行檢查。
Q
物業服務企業應如何實施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
出現業主野蠻裝修,破壞房屋結構、防水層的咋辦?
A: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裝修人和裝修人委托的裝飾裝修企業,并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住宅室內裝飾裝修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管理服務協議實施管理,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實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追究違約責任。如果物業管理區域內,出現野蠻裝修,破壞房屋結構、防水層現象時:
① 物業服務企業應依據裝飾、裝修服務協議及時制止;
② 制止不了的,及時向房管部門舉報,由房管部門依法查處;
另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中出現的影響公眾利益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以及其他影響周圍住戶正常生活的行為,都有權檢舉、控告、投訴。
此文分享自中國物業管理